系列抢劫大案,同案犯均死刑已经执行,今天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判决尘埃落定:无期
这样的结果虽然能令自己满意,也能对当事人家属有所交代,但内心依然为死去的几名同案犯感到惋惜。无疑,他们都做错事了,应该受到法律之惩戒,但是,他们真的罪不至死。
其实我更觉得:判处无期的这一位,也并没有比判处死刑的那两位好受多少。面对他的,也是无尽的囚困,无尽的牢狱,无尽的思念和痛苦,从这个角度,他其实更痛苦。
那如果是这样,我们为什么不能废除死刑制度呢?难道死刑制度就有更大的威慑力吗?
无奈,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,怪只能怪自己当初不应该走上这条路,只能怪自己没有生在一个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里……
朱建忠
2012-09-18
2012-09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