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告
因疫情防控需要,看守所现启动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模式,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在看守所期间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。对入所人员做如下要求:
1、进看守所人员(本所工作人员除外)需30日内未出省,同时持3日内核算检测报告(正常)。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办案人员、律师一律不安排现场讯问、会见
2、非本所工作人员,进入看守所需着隔离防护服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、脚套(自行准备)。
3、进看守所人员(本所工作人员除外)在看守所工作期间只能在办案区活动,不允许到看守所其它场所
4、疫情期间看守所无法提供就餐等,需就餐的同志自行准备干粮、饮用水。(暂行规定,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修正)
下城区看守所
2021年8月10日
2021年8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