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请律师,总的来说,是现实的需要,也是人性的需要,所以各个国家才会有律师制度的存在,简单说:
一、沟通的需要,包括与当事人、办案单位、被害人、家属、其他方面等等,沟通范围和内容在此无法详述。
二、监督的需要,最大的公平公正就是监督,而刑事案件中因为有律师的存在,使得案件变得相对透明,而透明才能保护当事人和家属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辩护和抗衡的的需要:由于当事人没有经验、不懂法律规则、看不到证据材料、所以整个过程没有律师参与几乎就没有机会和办法辩护和抗衡。
四、人性的需要、亲情的需要。
总之,条件允许的话,律师还是应该要请的!(这是笔者参与刑事诉讼的感触,而非为实现自我利益的呐喊)
朱建忠
2020-11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