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均认为抢劫人员大喊抓赌口号,使得被害人以为警察抓赌逃跑,因此应当认定为冒充军警抢劫。
综上,如果罪名成立, 邹某作为主犯将要承担10年以上有期徒刑,且不得假释。
本案公诉机关指控开庭辩护后,公诉机关撤回冒充军警抢劫的指控,变更为一般抢劫,当事人邹某最终因为是主犯,量刑8年(8万10年,6万有前科且是主犯量刑8年),但由于量刑10年以下,意味着可以通过假释,实际坐监可能在4到5年之间,与原先的10年以上不得假释,相差了近一倍时间,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在此也要提醒,我国不是案例法国家,同样案例,以冒充军警判处10年以上的,也完全有可能,对法律的不同理解,也常常出现较大差异,此次辩护成功,除了各方努力,也有执法人员一念之差的运气,同案未必能同判,且勿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。
以下是公诉机关起诉书、变更起诉决定书、判决书部分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