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功案例

张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:3年以上改8个月

2021-07-28 14:32

       浙江省某检察院指控当事人张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“情节严重”,依法量刑3到10年,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律师提出了不属于“情节严重”的辩护意见,最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,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      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一部放权解释,各地公检法理解和适用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化,这也导致了该类案件类案不同判现象比较明显。


返回顶部

复制成功

微信号: 15058510586
添加微信好友, 详细了解产品


打开微信添加好友

您的浏览器不支持此功能,
请您 手动点击复制微信号去添加

15058510586

x